保障责任
重疾保险金 | 10万 |
轻症保险金 | 2万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50万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50万 |
恶性肿瘤疾病给付保险金 | 1万 |
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 |
意外医疗 | 1万 |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 100万 |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 | 50万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 |
自驾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 |
市内公汽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 |
保障期限 | 1年 |
¥376.6 /年起
申请项目 | 应备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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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金 | 1.索赔申请书 2.被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银行账户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5.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1、住院/门诊病历,包括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入院病历、出院病历等 |
重疾/轻症保险金 | 2、发票及费用清单/处方重疾/轻症保险金住院/门诊病历,包括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相关检查报告、入院病历、出院病历等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死亡证明 |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伤残鉴定书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7. 恐怖袭击;
8. 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 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10. 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或设有奖金、报酬的体育活动;
11.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12.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保险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13.被保险人因接受检查、麻醉、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意外;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人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备注: 以上仅为部分摘要,详细内容请以最终条款约定为准。
Q:豁免责任指什么?
A:又称责任免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详见条款
Q:条款中的高风险运动指什么?
A: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什么是旅程延误,如何理赔呢?
A:因下列事故导致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经当地医疗机构医生诊断须在事故发生地接受治疗,不宜继续行程;
2、 被保险人旅行期间遭遇劫机或被劫持;
3、 被保险人随行的旅伴身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经当地医疗机构医生诊断须在事故发生地接受治疗,不宜继续行程;
4、 被保险人境内日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庭财产遭受火灾、爆炸、水管爆裂、自然灾害或因他/她人盗窃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且被保险人须立即返回处理相关事宜;
5、 已计划的旅行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暴乱、民乱或突发流行疫病。上述事故中,同时发生的两种或以上的事故,认为是同一事故。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针对同一事故负责赔偿以下两项费用中的一项:
1、提早结束全部或部分旅程的,赔偿被保险人已预先支付但未使用并无法退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旅游产品的费用;
2、无法如期返回原出发地而须延长在事故发生地逗留时间的,按照不高于被保险人原先预定旅程的住宿标准和返程标准,赔偿被保险人延期逗留期间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额外交通费或住宿费(不包括住院费)
Q: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含哪些呢?
A: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医院杂项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医生诊疗费用、检查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用、医院杂项费用)、肢体辅助设备(如拐杖、轮椅等,前提是被保险人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首次使用该设备)。
Q:亲属探访或处理后事的费用包含哪些呢?
A: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其在境外接受住院治疗或身故的,保险人承担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往返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地或身故地一次的普通航班机票(不限制舱位)、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等合理交通费用,以及在境外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不包括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保险人承担的此项费用总额最高以本保险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