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 只需4步,轻松搞定 理赔所需资料 意外身故 1. 保险合同; 2. 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不能理赔的情况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6.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0.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点击查看更多 保单查询 持有泰康保单的用户,可以查看到保单详细信息、包括客户资料、交费信息、保险计划,及账户价值、生存金、红利等。 退保流程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要求解除本合同,可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换现金价值。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保单联系人信息变更 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如果您的常用联系地址或电话更新,请通过我的泰康修改您的手机号、固话、电子邮箱、地址、邮编等信息。